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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汽公司重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

2011-10-13 1523 字号

     日前,中共黑龙江省委、省政府联合下发《关于命名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、撤销、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》,哈汽公司再次被授予“省级文明单位标兵”称号。哈汽公司党委副书记陈军参加了授牌仪式,并代表公司接受新标牌。

    长期以来,哈汽公司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以“四项建设”为重点,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,切实加强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,本着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员工,深入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,积极推进文明企业、和谐企业建设,取得了丰硕成果。近几年,在公司党、政、工、团密切配合下,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,公司先后荣获“省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、“省诚信示范企业”、“省国资委先进工会标兵”、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”、“省学习型党组织标兵”、“中国自主创新十大影响力品牌”、“中国工业党建先锋单位”等数十个荣誉称号。

    哈汽公司党政工领导一贯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在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届满重新申报过程中,党委书记曲爱民与董事长、总经理杨其国,党委副书记陈军等公司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指示,明确创建目标,有力地推动了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,党委宣传部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文明单位创建工作、积极组织基层员工参加文明单位知识百题考试、座谈;搜集整理文明创建档案材料、制作汇报材料合订本等。在各单位、各部门全力配合和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下,圆满地完成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届满重新申报工作,得到了上级文明验收单位领导的充分肯定,最终使公司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光荣称号。

    曲爱民表示,哈汽公司将继续以此次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为契机,不断深入和细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积极创新创建形式,不断提升创建水平,为早日步入国家级文明单位,将公司建设成“特色鲜明、优势突出、国际品牌、和谐企业”的社会主义新型企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(刘淑洁)